厭女的資格:父權體制如何形塑出理所當然的不正義?

讀完《厭女的資格:父權體制如何形塑出理所當然的不正義?》。 自我開始接觸女性主義後,我最大的疑惑,大概就是為什麼很多男性可以覺得某些明顯的性別歧視行為是理所應當可以放在女性身上。閱讀凱特·曼恩的《厭女的資格》,真的會有豁然開朗的感覺,一瞬間理解了許多男性這種理所當然的感覺是從何而來。 書中一開始就開宗明義對「厭女的資格」下了一個明確的定義,所謂的「資格」指得是覺得某些人或某些群體天生就享有某些特殊待遇的權力,而對男性而言,這種資格感就包括可以展現自己的慾望、可以獲得女性青睞、應該獲得一些社會認定的「男性」工作之類等等,甚至更為極端的話,就是「非自願單身」(INCEL)那種覺得應該要獲得「性」作為獎勵的群體,一旦沒有獲得就怪罪女性。 書中也明確指出,所謂的厭女情節,並不是如字面上的厭惡或者痛恨女性,而是當女性對目前父權體制構造出來的世界有所挑戰時,「厭女情節」就會好像執法部門一樣,懲罰這些女性。最常見到的就是女性不化妝,或者化妝化太濃,超出了父權社會認可的「好女性」範疇,就會被批評。而且這種批評正如本書標題所指出的,是一種「資格感」,很多男性會覺得他們就是有權力來批評這些超出範疇的女性。 另一個常見的就是當女性進入原本被視為男性領域的職業或專業的時候,他們也需要承擔更多的質疑。比如說政治方面,瑪莉‧畢爾德所著的《女力告白:最危險的力量與被噤聲的歷史》,就有很詳細地探討為何德國前總理安格拉·梅克爾和美國政治人物希拉蕊·柯林頓會需要做出中性的打扮,以避免體現出女性的特質會讓他們被視為「不夠專業」。最近剛去世的台獨人士辜寬敏也曾經公開說過「穿裙子的不適合當三軍統帥」暗批呂秀蓮不適合當總統,還質疑過蔡英文是否能夠承擔起民進黨黨領袖,公開說「能否將民進黨的未來交給一位沒有結婚的小姐?」這些都是厭女情節的體現。 有趣的是,作者也有提到「同理他心」的現象,這是指把不合比例、甚至不恰當的同理心給予男性加害者的情況。書中就有提到當男性犯下暴力和性侵罪行時,社會會更多地同理男性,認為這些男性加害者「情有可原」。但這種「同理他心」的現象會導致受害者遭受攻擊,他們的證詞會被質疑,並認為受害者是懷抱惡意才會說出這些話。書中提出的例子就是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之一的布雷特·卡瓦諾,在他被提名為大法官的時候,帕羅奧圖大學教授克里斯汀·布萊西·福特站出來指控卡瓦諾曾經對他進行性侵犯。但結果是福特被人質疑...